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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格分裂有什麼不好?

電影總是詮釋多重人格的殺人魔、報導總是關注在人格發生問題的心理患者,說到底,我們不過只是怕那些最壞狀況的多人格者,卻因為外來資訊讓我們不覺地帶了有色眼光看待這群人,偏見地以為,他們都很可怖,都很糟糕,都很可憐。

我不能認同說他們很可憐。子非魚,焉知魚快樂否?

事實上,我覺得所有人都是多人格者。

沉陷在低潮的時候,腦袋總是缺少正面積極,「一切都可恨」「好想殺了他」「所有人都該死」「這世界對不起我」,這跟平常的你完全不一樣,也許很快地你會離開這種心境狀態,也許會維持一段時日;這也是真真切切的你,不過這種時候的你跟殺人魔人格有相差很遠嗎?

心思樂觀正向的時候,發生小差錯也很自然一笑帶過,接連幾天幾星期笑臉迎人,有可能一則關懷報導就在這時候被你注意到了,然後你做了捐款或賑災的善事;如果有人這麼說:「你真是個好人」,難道你會出口說「這是我其中一個人格,平常我不是好人」反駁對方嗎? 

我相信你不會,因為這種天差地遠的表現,或多或少一定曾發生在我們的生命之中。所以你我也都該是多人格者,差別在我們沒有失控

對!我會用『失控』這個詞來形容那些報導裡的多人格者,因為若能做到自我控制的話,分裂的人格根本是一種救贖與天堂的幻境。

命一條,人格卻不只一個,這是我,那也是我,只要轉換人格,好事壞事都能夠只讓一部份的我去承擔,也許不同的人格還能替我自己拓展完全不同的交際圈子,你認識的是部分的我,永遠不需要擔心容易被人摸清底細。換個說法大概相同於「面」的意思吧!多人格的我 = 很多面的我。我一直是這樣認知的。

我不是專業心理師,也從來沒有跟心理分析扯上關係過,但是憑藉這樣的觀點,我將自己歸類為三人格,認真去回想後,發現自己只要如此應對大環境就更輕鬆有餘力。

取用英文的文法來分,Me, I, Mine,各自代表一種人格。

Me:受詞,被動,我當它是遭遇不如意或者低潮時的我,被其他所有人不經意評價的那時候的我,以及其他不快樂的負面狀態的我。這種時間點,做大反應在經驗上證實都不會得到太好結果,所以當個被動的人,暫時隨波逐流一下,也許會在意想不到的地方偶遇讓生活轉折的機會。有人說,主動一點會更快跳脫出來,我不否認,只不過有時候放慢腳步走,療傷的效用會更好。 

I:主詞,主動。我覺得這是想專注在自我,想有所為的我。渾渾噩噩過日子之中,腦袋裡其實一直會有很多想法閃過,進修;突破;度假;嘗試;靈感;第六感;觀感;莽夫的無腦勇敢,無論是什麼,反正都通通夾雜在一起了,每個瞬息變遷的念頭都是我,也許哪天裡面會有改變我的重大決定也說不定。這是一種由我自身意願而開始的連串動作反應與結果或關聯,是正在行動,正在起步,正面努力並期望找到無限希望的人生態度。

Mine:副詞,我的,我認為也是我希望,這將是以後可以從我自己口中說出的我。明天開始的將來,一切都是未知數,但什麼都可以成為目標而去努力。我不願意,自我介紹永遠那麼不吸引人,想說我是虛榮的也可以,我想要有屬於我自己的豐功偉業,想要能有什麼事情或成就的達成是因為有我這一個人的存在,成為什麼地方的很重要的一份子,有個什麼可以很自豪的經驗。這是期望。

雖然目前的階段只有前兩種人格面,但是這樣的歸類讓我自己可以很真實地接受全面的自己,不必刻意去隱藏哪一面向的我,也不用刻意去表現哪一面,人格,或者說心境的轉換自己了解明白就好,心底有種踏實的感受。

也許看文的你不認同,也許你說我太無限上綱,你說這種結論跟人格根本毫無關係,but, who care? 無所謂,這就是我。

 

※原發表於迷你窩,19/12/2009第一次重編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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